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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起,铁路旅客携带和托运物品有新变化

发布时间:2022-06-22

近日,国家铁路局、公安部公布*新《铁路旅客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的公告,该公告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,新增公务用Qiang、军用或警用匕首、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,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,具体为:

1.锐器:菜刀、水果刀、剪刀、美工刀、雕刻刀、裁纸刀等日用刀具(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);手术刀、刨刀、铣刀等专业刀具;刀、矛、戟等器械;

2.钝器:棍棒、球棒、桌球杆、曲棍球杆等;

3.工具农具:钻机、凿、锥、锯、斧头、焊Qiang、射钉Qiang、锤、冰镐、耙、铁锹、镢头、锄头、农用叉、镰刀、铡刀等;

4.其他:反曲弓、复合弓等非机械弓箭类器材,消防灭火Qiang,飞镖、弹弓,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;

5.持有检疫证明、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,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说明运输过程中通风、温度条件。但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、虾、蟹、贝、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。

此次更新,除了Qiang支子弹、易燃易爆类等物品禁止携带,对随身携带的小物品也做了限制规定,具体为:

1.包装密封完好、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%、小于或者等于70%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;

2.香水、花露水、喷雾、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,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,每种限带1件;

3.指甲油、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;

4.冷烫精、染发剂、摩丝、发胶、杀虫剂、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,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,每种限带1件,累计不超过600毫升;

5.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,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;

6.标志清晰的充电宝、锂电池,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,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;

7.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携带、运输的物品。(来自: 国家铁路局、公安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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